部门概况

陕西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监察审计部是医院内设行政职能部门,在医院党委、院行政的领导下,主要负责医院监察、审计两方面工作。监察方面是履行党的行政监察职能,依据党章、行政监察法和相关工作规定,履行行政监察职责。审计方面是医院经济监督职能,遵照国家有关财经法规和内...【查看详细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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规章制度

陕西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医药购销廉洁协议制度
来源:监察审计办公室 作者:叶辉 点击数: 发表时间:2015-08-11 10:16:5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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核心提示:

为进一步规范医药购销行为,维护正常的医疗秩序和医药产品经营秩序,根据医疗卫生行风建设“九不准”的相关要求,我院实行医药购销廉洁协议制度,结合本院实际情况,特制定如下:

1、医药购销工作中必须坚持“公开、公平、公正”原则,严格按照医疗卫生行风建设“九不准”的要求执行,认真执行招投标规定。 

2、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应当遵纪守法、廉洁从业,严禁以任何形式向医药企业索要回扣,索取好处费和接受医药企业相关人员的礼金、有价证券和礼品等。严禁参加医药企业安排、组织或支付费用的宴请、旅游及娱乐活动等。

3、医疗机构与医药企业签订购销合同,必须同时签订医药购销廉洁协议,明确约定法律责任,一旦违反协议,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和有关规定处理,医药企业每年必须与我院签订廉洁协议。医药购销廉洁协议书一式两份。

4、对不及时签订廉洁协议或拒不签订廉洁协定的企业,我院有权解除购销合同。

5、我院加大社会监督力度,对违反廉洁协议的人员,公众有权向我院纪检、行风部门举报,情节严重、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。 

     举报电话029-33313270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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