咸阳市卫生局
关于落实“六项”整治工作纠正卫生行业不正之风实施方案的通知
各县市区卫生局、局直局管各医疗卫生机构:
为了在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深入推进新一轮“六项”整治活动,全面提升卫生行业形象,根据市委办《关于落实“六项”整治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》(咸办字〔2014〕70号)要求,我局制定了《落实“六项”整治工作纠正卫生行业不正之风实施方案》,现印发你们,请认真贯彻落实。
咸阳市卫生局
2014年5月30日
咸阳市卫生局
落实“六项”整治工作纠正卫生行业不正之风实施方案
为了全面落实中共咸阳市委办公室、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《关于落实“六项”整治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》(咸办字〔2014〕70号,)精神,结合卫生系统工作实际,特制定本方案。
一、工作目标
以提高医务人员职业道德素质、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为目标,以加强医院管理、规范医疗行为、提高服务质量为重点,以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、难点问题为切入点,加强监督、严肃纪律,坚决纠正医疗行业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问题。
二、工作任务
1.坚决纠正各种乱收费行为。严格执行住院费用“一日清单”制度,杜绝开单提成、开大处方的违纪违规行为发生。采取多种形式向社会和患者公开医疗服务收费标准和常用药品、耗材价格。
2.严查套取合疗资金行为。加大定点医疗机构“三合理”(合理检查、合理治疗、合理用药)督导检查力度,重点打击医疗机构挂床住院、分解住院、小病大治等违规套取骗取新农合基金行为,维护参合群众合法利益。
3.加大对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行为监管力度。严查医疗机构“医患双方拒绝收受回扣红包协议书”执行情况。加强廉洁防控技术支撑建设,全市所有三级医院和部分二级甲等以上公立医院,年内必须安装“公立医院廉洁风险防控管理软件”系统。
4.严肃查处各种过度医疗。控制大型医疗设备检查费在医疗总费用中的比例,二级以上医院大型设备检查阳性率不得低于70%,三级医院不得低于75%。
5.坚决纠正医疗卫生机构医药购销中的违纪违规行为。严肃查处医疗卫生机构内部药品、耗材、医用设备采购不规范及违纪违规行为。各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必须全部参加省级医疗机构药品集中网上采购,并与药品、耗材、设备供应企业签订《廉洁采购协议书》。
三、实施步骤
(一)自查自纠阶段(2014年5月底—6月)。制定工作计划,积极落实各项工作措施,深入开展自查自纠。对发现的问题,查找根源,坚决纠正。对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法行为严肃查处。6月30日前将自查报告报市卫生局
(二)集中整治阶段(2014年7-8月)。市第二轮“六项”整治活动第五整治组将组织专人,检查各单位自查整改情况,通报督查结果。各县市区卫生局、各单位要采取集中检查、随机抽查和明察暗访等形式,组织力量对本辖区、本单位“六项”整治情况进行督导检查、分类指导。
(三)整改提高阶段(2014年9月)。按照整治要求,逐项制定整改措施,做到立整立改,立即见效。整改结束后形成书面报告,9月20日前报市卫生局。
四、组织领导
咸阳市卫生系统“六项”整治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:
组 长:上官亚强 市卫生局局长
副组长: 杨艳月 市卫生局副局长
张晓虹 市卫生局纪委书记
杨建民 市卫生局副局长
马 剑 市卫生局副局长
成 员: 张梅英 市卫生局医政科科长
刘维晓 市卫生局监督科科长
胡 敏 市卫生局监察室主任
王 煜 市卫生局人事科主任科员
蓝愈欣 市卫生局秘书科副科长
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市卫生局纪委书记张晓红兼任,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局监察室,负责活动的组织实施。
五、工作要求
(一)加强组织领导。要充分认识“六项”整治的重要性,建立相应组织和工作机制,主要负责人负总责、亲自抓,全程做好自查自纠、整改落实各项工作。明确分管领导和专门人员,及时做好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工作。
(二) 加强督导检查。要通过明察暗访、定期督促检查等形式,及时发现问题。向社会公布投诉举报电话,对群众反映牵扯“六项”整治的问题,必须严查严办,决不姑息。
(三) 严格责任追究。要将医疗卫生机构及医务人员贯彻执行“六项”整治情况列入医疗机构校验管理、等级评审和医疗卫生人员年度考核、职称晋升、医德考评、医师定期考核内容。对违反规定的医疗卫生机构给予通报批评或降级、降等处理。对违反规定的医师,给予处分或暂停执业活动甚至吊销执业证书等处罚。